买房资格卡在35岁?合肥官方回应具体说了什么?

  

买房资格卡在35岁?合肥官方回应具体说了什么?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咨询“刚需35岁限制”相关问题:很高兴政府能够看到群众的呼声出台房产新政,但我看到刚需年龄限制在35岁以下,而我们刚好在这个年龄线上,我们农村出身,一直秉承依靠自己力量买房,正在我们攒够了首付买房之际,房价大涨或全款,期望新政出台,新房价格低些,其他刚需条件我们都符合唯独因为年龄被限制了。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称,关于网友反映的定义刚需购房者年龄问题,我市房产调控新政并未排除35周岁以上购房者的购房资格,对于35周岁以上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可参加普通购房者摇号购房。同时,我市已出台的《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政策,对人才租房、购房均有稳定的保障途径。

  安徽合肥的买房资格卡在了35岁?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回应网友咨询“刚需35岁限制”时称,合肥市房产调控新政并未排除35周岁以上购房者的购房资格,对于35周岁以上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可参加普通购房者摇号购房。

  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公证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根据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合房联〔2021〕1号),现就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4月6日起,本市市区范围内当期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取委托公证机构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公证摇号选房应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因公证产生的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二、摇号选房应坚持刚需购房人优先原则。公证摇号选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比例30%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人选房。参与摇号的刚需购房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

  3.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4.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记载年龄为准)。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应制定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方案,方案应包括房源数量、公证机构名称、摇号方式及相关流程等内容。摇号方案应当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组织摇号前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司法局。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盘销售前应制定购房登记规则,明确购房登记起止时间、地点(登记网址)、条件。购房登记规则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设置仅有利于内部人员、特定关系人的登记条件;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捆绑销售、价外收费等登记条件;对刚需购房登记人不得设置首付款超过金融机构确定的贷款首付比例的登记条件。购房登记规则应当于购房登记前在销售现场及相关网站公示。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当期准售房源,并适时组织购房人登记,登记期限不少于3日(72小时)。购房登记应当采取网上登记方式,登记购房人上传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等购房资格证明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登记购房人符合限购政策情况进行核对,对不符合限购政策的登记购房人不予登记。登记购房人自当期登记之日起至摇号选房结果公示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

  六、购房登记截止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刚需购房人和普通购房人分类编制《登记摇号名册》,在销售现场公示后送达公证机构,同时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司法局。公示时间不少于2日。

  在登记期限内,符合登记规则要求的,当期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小于1.5的房源,报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准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销售,但不得变更登记规则设定的条件,否则,应重新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购房登记。

 文章标题:买房资格卡在35岁?合肥官方回应具体说了什么?

内容摘要: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咨询“刚需35岁限制”相关问题:很高兴政府能够看到群众的呼声出台房产新政,但我看到刚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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